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

不適合

今天收到朋友的一個留言,她說預備離開一家我想加入的公司。
我認為她想走是因為在那個地方,根本無用武之地,只是錢和名氣,令她一直留在那裡。
這又令我想到,名牌效應。 一個大牌子真的很吸引,但在當中工作,是否真的有機會發揮?
就像人人都說結婚買樓,如果買不到樓,是否不能結婚?不能租樓嗎? 還是為了買樓而結婚?
為了做而做,絕對不是我的行為模式。
我做的事,若不是真心想做,是不會有好結果。
而朋友的這一個小故事話我知,給我一些不合適的東西,就算表面有多好,還是想完結,而且會完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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