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

第七天

上帝於7天內造天地和人,我不是能與神相提並論,究竟7天,我做了什麼?

我完成了大部份想做的東西,除了一樣,平靜的生活中找到自己的目標。 怎樣說,我對生活是有一點感受,就是不要逃避,努力生活,自己想做的就去行動,想認識人,就用盡方法;想改善自己的健康,就去補充不足夠的養份;想生活得輕鬆,就要放過自己...

說回今天的行程,我是決定拍照。所以當今天陽光足充,我真的很高興! 嘗試於用腳遊走這個城市,原來拍照就是要這樣,這個角度,那個方法去試試看,直到經驗許可,可以知道怎樣才拍得出好照片和研發自己的特色。我發現自己比較懂得指小的東西,對於構圖和技巧,還時要多花點勁! 有一種感覺告訴我,我是可以做得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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